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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学发〔2016〕47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
关于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
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入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,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,根据《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、中职学校中开展2015-2016年度市级三好学生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“北京市三好学生”和“北京市先进班集体”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13-2015级本科生,获2015-2016学年度校级优秀三好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;研究生和本科生班集体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“北京市三好学生”条件(名额见附件)
1.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,作风正派;
2.热爱所学专业,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在学术研究、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;
3.积极参加“四进四信”“青年服务国家”“新青年学堂”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,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;
4.是注册志愿者,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,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;
5. 积极参加“三走”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,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;
6.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。
(二)“北京市先进班集体”条件
本科生班集体6个:2015-2016学年北京市先进班集体、优秀团支部候选班级前6名班级(名单见附件)。
研究生班集体3个:2015-2016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、优秀团支部标兵评选前3名(名单见附件)。
三、上交方式
三好学生名额在2名以上(含2名)的学院,至少推荐1名研究生。推荐的三好学生,须经本人所在的团(党)支部同意,并由其所在的团(党)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,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。请各学院汇总审核后于2017年1月2日上午11:00前将登记表及汇总表(见附件)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,并将电子版材料传至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张同华 王 斌
电 话:62332230 62333491
邮 箱:xueshengchu@ustb.edu.cn
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
2016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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